中国社会学家。安徽徽州(今歙县)人。生于1901年3月5日。1968年5月7日卒于北京。1915年考入清华学校,1923年赴美入明尼苏达大学就读,获学士学位。1925~1928年入芝加哥大学,先后获硕士、博士学位。1928年回国,任金陵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兼系主任。1931年任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,并进行城市经济调查。1935年在国民政府行政院任职,1947年返回清华大学社会学系任教。主要著作有:《社会组织》(1929)、《都市社会学》(1929)、《社会的生物基础》(1931)、《第四种国家的出路》(1936)、《劫后灾黎》(1947)。

1952年后长期任教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。1957年,吴景超被错划为社会学界著名右派(1)。吴景超在其代表作《第四种国家的出路》中,提出了“发展都市以救济农村”的理论。他根据人口密度和职业两个标准将世界上的国家划分为4种,认为中国属于第四种国家,出路在于:充分利用国内资源;改良生产技术;实行公平分配;节制人口,并提倡“用机械的生产方法,去代替筋肉的生产方法”。他是中国社会学界最早研究都市社会学的代表人物之一,侧重于从经济的角度来研究社会,特别是都市社会,还探讨了理想都市等问题。

吴景超是中国社会学界最早研究都市社会学的代表人物之一。他侧重于从经济的角度来研究社会,特别是都市社会。他在《都市社会学》一书中,阐明了都市社会学的研究范围,介绍了西方都市社会学的研究方法,并明确界定"都市区域"与"都市的区域"两个概念的不同,认为都市区域不但包括都市的本身,还包括都市以外的附庸,而都市的区域主要指都市本身的情形。他还进一步探讨了理想都市等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