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28年3月30日,毛泽东率领工农革命军到达桂东沙田,颁布“三大纪律,六项注意”。后发展为“三大纪律,八项注意”。1947年重行颁布,

三大纪律是:

一、一切行动听指挥;

二、不拿群众一针一线;

三、一切缴获要归公。

八项注意是:

一、说话和气;

二、买卖公平;

三、借东西要还;

四、损坏东西要赔;

五、不打人骂人;

六、不损坏庄稼;

七、不调戏妇女;

八、不虐待俘虏。